为深入开展红领巾“我为校园献爱心”——绿色行动,进一步搞好校园的净、绿、美化工作。增强人人都是绿色卫士的意识,树立“讲卫生、讲文明光荣,不讲卫生,不讲文明可耻的校园舆论,推动学校的环境建设,特建立绿色小卫士和卫生监督岗制度。 一、“绿色小卫士”、“卫生监督岗”由各中队推选产生,报教务处审批,发给统一的标志(徽章),由教务处统一领导、管理。 二、绿色小卫士职责 1、建立本中队绿化责任区。培育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,做到勤浇水、常修理,自觉协助卫生监督岗队员搞好绿化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。 2、保护好本中队绿化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。对于污损、破坏(包括攀、折、刻、踩等)责任区内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的人和行为,要进行劝阻和登记,并及时和值周教师取得联系。损坏严重的,应责令其赔偿。 3、执勤时应佩戴标志。 三、卫生监督岗职责: 1、卫生监督岗的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本中队教室、走廊、卫生包干区和绿化责任区。在卫生委员的带领和值日生的配合下,自觉搞好上述区域内的卫生工作,并做到一日二扫,力争做到地面无纸屑、桌(窗台)面无灰尘、墙壁无污损、公物无破损。 2、认真处理有损于本中队上述区域内清洁卫生的违纪现象。发现乱丢废纸杂物的学生,要记下班级、姓名,并及时与值周教师取得联系,妥善做好处理工作。 3、执勤时应佩戴标志。经常把发生的问题和记载情况向班主任汇报。 四、“绿色小卫士”、“卫生监督岗”任期一学期。学期结束各中队要进行考核,评选若干优秀者进行表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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