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 > 校务管理 > 管理制度
单县实验小学廉政建设规定
  作者:未知 来自:单县实验小学 点击:0 时间:2006-1-13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

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的实际,特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:

    1、财务开支,必须坚持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。

2、坚持教代会制度,学校一切重大决策、决议,必须经教师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实行公示制度。

3、学校工程承包必须经行政会讨论,并实行公开招标制。

4、校务必须公开。

5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。禁止乱办班,不办未经批准的“特长班”,不强迫学生订购规定书目以外的各类书刊、资料,不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校服。

6、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,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,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,不违背家长意愿摊派赞助费、捐资助学费。

7、不随意用公款请客、送礼。

8、学校后勤采购由学校行政代表、教师代表、后勤主管共同组成采购团,由校办会每周审查,例会向全体教师公布。
■ 相关连接
  • 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
  • 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
  • 单县实验小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 施 细 则
  • 单县实验小学家属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
  • “绿色小卫士”、“卫生监督岗”制度